澎湃财讯
日前,澎湃新闻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最近几天,青岛出台《关于优化调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胶东四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来青工作,申请将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市的,视为职工账户同城转移,可发起转移接续申请,在青岛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贷款最高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就申请时间而言,自住住房非抵押购买申请时间为:套一手楼,申请时间为自上一次房款支付之日起两年内;二手房应当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此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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