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1月2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期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满足超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针对目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部门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意见》对电网企业及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
《意见》还提出,要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9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再创新高,均超过3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达到19.5%。截至9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678万辆,今年新增注册量187万辆。
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意见》还要求,通过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记者另悉,部分地区近期有望出台政策,进一步支持当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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