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对*ST科林发出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此前关注函中柠檬无限,长沙清影,成都向梅主营业务与公司业务相关性较低,年报披露地址和注册地址中未发现实际办公场所等相关问题,进一步核实柠檬无限,长沙清影,成都向梅在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前夕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官方网站,高级管理人员等一系列变更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说明对柠檬无限,长沙清影,成都向梅开展业务的相应主体的办公场所,官方网站,主营业务等存在疑问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公司结合之前关于公司与主要客户询价过程的关注函,上报的招标文件,谈判备忘录等相关问题,进一步核实柠檬无限,长沙清影,成都向梅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是否未取得电信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至今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有,进一步说明上述公司在无相关证照情况下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的合规性,相关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合理,可持续,是否存在应扣除或不扣除的情况
请公司和明新投资核实相关账户是否受同一主体控制,相关主体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权益变动信息的情形,定期报告中前十名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披露是否准确,相关账户的股东是否与公司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
对于此前多次问询中涉及的柠檬无限实际办公地址的相关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全回答要求公司结合监管机构调查和媒体采访情况,认定柠檬无限在东莞,深圳等地的地址并非实际办公地址,并详细说明公司与柠檬无限谈判的背景,具体时间,地点,公司在与柠檬无限签订合同时是否对其背景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对相关疑点是否存在合理疑点,说明相关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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