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新政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句容市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同时,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20%,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
按照规定,上述两项政策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句容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家庭。
通知还提到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二孩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于本通知实施后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句容市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前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前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此外,取消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通知发布后购买句容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显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句容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80%给予一次性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贴;取消二手房80%购房契税补贴。句容市住建局负责牵头修改《句容市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句政建字〔2022〕117号)。
按照规定,此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只能享受1次。本政策出台前已购房屋按照原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执行。在本政策出台前已享受过其他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尚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如符合上述购置商品住房条件也可享受。本政策期内,不得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在优化价格备案管理方面,通知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并自主申报备案楼栋“一房一价”。商品住房价格实行告知性备案。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和登记服务模式,完善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积极推行抵押房产上市交易的“带押过户”。同时,推进换购退税补贴。
在助力房企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提出,释放预售资金流动性,房地产企业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由30%调整为20%;商品房销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由4个调整为6个,不可预见性监管比例由10%调整为8%。
同时,合理缓交建设费用。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用地出让价款成交后分两期缴纳;缴纳期限调整为6个月,即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土地成交6个月内缴清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用地幼儿园配套代建资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可暂缓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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