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经单位推荐,网络审核,会议审议,网络公示等,决定认定1011个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并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新文科项目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聚焦人才培养,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质量,课程质量,教材质量,技术水平,加强理论研究和规划总结,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实现文科教育真改,实改,新改,深改中央高校主管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项目的指导,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各高校要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由教务部门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通知》强调,教育部将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指导和检查,适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对推进不力的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项高校不得参与下一批次立项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建设期,建设内容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须由实施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各专业类教指委,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要跟进指导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引领带动新文科项目建设质量总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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