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昨起实施
中小学教科书正文用字不应小于小4号
日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正式实施。
根据此标准,中小学教科书正文最小用字不应小于小4号。
标准提出,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
此外,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该标准还对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辅材料,试卷,课业簿册,学习用杂志,报纸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进行规定。
此前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联立格总经理穆安表示,作为一名医美从业者,《面部危险区》这本书在行业内非常有名,很多见过面的医美从业者都买了这本书作为教材阅读,对于行业内的培训和指导意义重大。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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