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获悉,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结果公示,经自愿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局审查推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实地评定后,认定24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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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
经自愿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最终评定后,认定47家单位达到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因疫情防控原因,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家单位未开展实地评定。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实施工作的通知》,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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