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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收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1:03 来源:中国网 编辑:子墨  阅读量:6267  
导读:以下是批复正文: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以下是批复正文: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1年金融债券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三,你公司应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次金融债券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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