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号文件称,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可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用补贴范围。
近年来,灵活就业催生了许多新的职业,包括在线运营、骑手、直播、在线班主任、健身教练等。这些新职业主要集中在互联网、电商、新零售等新经济的生活服务行业,成为越来越多就业人群的求职选择。从这个角度来看,完善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新职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事关民生和社会公平。截至目前,新就业格局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并落实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中。
拓宽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使用范围,意味着突破原有补贴范围的规章制度,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将灵活就业和新职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是新形势下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职业培训效率的方式方法创新,是一种与时俱进。
就业是最大的生计。将灵活就业和新职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使其享受与固定岗位同等的职业培训补贴,无疑将对扩大就业空间、优化就业环境、强化就业服务、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在不同劳动关系情况下的权益,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对灵活就业和新职业的创业信心,更好地激发新的经营形式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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