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资源委员会29日发布公告称,为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该委已完成对珠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普查名录中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抽查复核工作。
珠江委认为,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河湖管理和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局为管好有水流域,我委严格按照《水法》01001《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划,组织技术力量逐河,逐湖,逐段,逐片核实所有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并对规模以下河流进行抽查共复查河流3770条,湖泊20个,总长约12.7万公里
珠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审查后发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存在降低设计洪水标准,故意避让建筑物,河湖管理范围线未衔接等各种问题并以一省一票的形式反馈给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珠江委将指导督促流域内各省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整改,重新履行公告程序,确保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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