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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35 来源:东方网 编辑:夏冰  阅读量:4874  
导读::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以前办理退休手续要先到社保分中心办理退休减员,再到区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再回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养老金支付,需要经过三个环节市...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以前办理退休手续要先到社保分中心办理退休减员,再到区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再回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养老金支付,需要经过三个环节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通知》要求,取消了退休手续中各区人社局的审批环节,由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并计发基本养老金,申报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站式办结

据介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范围,条件,待遇计发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渠道获取《信息核对单》其中,办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在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提前退休之月获取,其他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12个月获取参保人员对《信息核对单》记载的信息进行核实,存在异议的,可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核对单说明》到区人社局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修改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要重点核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核对单》中户籍所在地信息,此项信息是判断待遇领取地的重要条件,不能为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为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应在办理退休减员的同时,打印《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并交给本人进行核对参保人员对本人参保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申请退休,申报单位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退休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将申报材料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定支付

参保人员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用人单位可在聘任后到各区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也可待聘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办理退休减员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增加相应标识。

申报单位为参保人员审定视同缴费年限,更正领取失业金记录,1995年底以前省部级以上劳模信息,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信息的,应在退休前到区人社局办理。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需要更正视同缴费年限或领取失业金记录,高级专业技术聘任信息,1995年底前省部级以上劳模信息,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信息的,申报单位应到区人社局办理更正手续后重新打印《退休申报表》,经本人核对确认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待遇核定支付。据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数量已增至34万个,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和家庭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然而,我国养老服务仍然不平衡,许多老年人仍然面临着“养不起老”“养不起老”等迫切问题。。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需要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后重新打印《退休申报表》,经参保人员核对确认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待遇核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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