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1—12月母公司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84,714,395.13元,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2,322,906,540.19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现金红利701,75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5,870,935.32元。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1年末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06%,因此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5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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