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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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编号为GR20211200205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天津爱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天津爱玛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津爱玛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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