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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扬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5日 11:19 来源:新浪网 编辑:宋元明清  阅读量:7223  
导读:证券代码:836675证券简称:秉扬科技公告编号:2022—060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秉扬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日前,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制定《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3,本条第项第1款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4,本条本项第1款,第2款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① 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

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条第项或本条第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项或本条第项

规定情形之一的。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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