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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谦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2日 13:16 来源:新浪网 编辑:兰心雪  阅读量:5733  
导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志谦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2021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利德曼: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谦

——独立董事 张志谦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2021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0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总计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董事会11100
股东大会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三,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任期内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我认为,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任期内,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特别关注关系到全体股东利益的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涵盖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关注法规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监管动态,自主学习最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重大关联交易,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综上所述,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发表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特此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谦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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