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9月6日向思美传媒发出关注函,要求对控股子公司是否会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业务,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等进行说明。
关注函指出,思美传媒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显示,该公司与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思美遥望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公告显示,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加强公司与遥望网络在影视制作,影视关联的艺人经纪,达人经纪业务上的合作,通过发挥公司在整合营销,影视运营上的优势,以及遥望网络在直播电商运营,主播/达人/IP孵化等方面的优势,推进联合策划和定制IP,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旅游影视内容双向植入营销业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思美传媒对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成立后的主要业务内容,业务开展模式和经营模式,相关业务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以及竞争格局,公司开展旅游影视内容双向植入营销业务的模式与路径,未来该控股子公司是否会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业务,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等情况进行说明。
2021年半年报显示,思美传媒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业,营收比例占100%。
资料显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014年1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任丁为现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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